【新征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时代资讯作者:2026-11-03

【新征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规划,接续推动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保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合理设定过渡期,确保过渡期内脱贫摘帽县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保持帮扶措施、投入机制总体稳定。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保障,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开展扶贫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在安排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财政转移支付时,向脱贫地区倾斜。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脱贫地区工作,有计划选派后备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挂职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

  扎实做好脱贫地区后续帮扶。在县级政府层面建设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建立健全简便、快速、精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继续做好脱贫群众就业帮扶工作,更好支撑稳定脱贫。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积极争取更多脱贫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优化协作帮扶方式。

  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政策体系,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综合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创新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实践载体,帮助脱贫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相关链接: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